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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将至,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,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,防止公车私用,现就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明和重申有关纪律规定。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、祭祀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。
二、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停用制度。清明节期间,公车一律封存停放指定位置。确因工作需要用车,应提前向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报备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。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将加强清明节期间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,明察暗访,一旦发现公车私用者,将公开曝光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欢迎广大师生监督,举报电话:027-81973936,举报邮箱:jcc@hbue.edu.cn。
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
2017.3.28